自治区工商局与内蒙古财经大学签订“品牌创新与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
11月28日,“内蒙古商标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暨2014年度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著名商标颁奖授匾大会”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会上,我校被选举为内蒙古商标协会副会长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霍武、我校副校长侯淑霞分别代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内蒙古财经大学签订了“品牌创新与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是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双方充分酝酿、多方调研后开展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整合研究机构、政府行政部门、企业等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品牌创新和商标知识产权相关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是贯彻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一带一路”倡议和“草原丝绸之路”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品牌内蒙古建设步伐,促进内蒙古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将进一步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切实加大品牌建设投入,着力提高品牌建设能力。同时也将强化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和依托品牌,提升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牧区繁荣、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助推传统农牧业向品牌创新发展的现代农牧业转换。
本次合作标志着内蒙古加强品牌建设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重要平台的诞生,对提高内蒙古品牌理论和商标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水平、创建品牌内蒙古、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有重要意义。今后的合作中,将以品牌创新推动自治区产品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品牌创新引导企业全面创新,将品牌创新融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品牌发展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企业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由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高端转变,推动内蒙古经济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共建内蒙古商标品牌研究院,研究院将与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接中国品牌研究院相关研究项目,深入开展品牌创新和商标知识产权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推动该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培育和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助推内蒙古品牌创新体系和品牌内蒙古的建设。(文/宋继承 图/ 唐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