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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宪法 信仰宪法 守护宪法

李想2015年12月5日2分钟288 次阅读

  12月4日大课间,溪角中学在大礼堂隆重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师生宣誓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为了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让宪法权威深入人心,增强每个公民的宪法意识。溪中德育处和团委十分重视这一宣传契机。大课间,全体师生在礼堂整齐列队,校党支部书记牛清江站在舞台中央,庄严领誓——老师们、同学们:全体立正,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的声音庄严而坚定,穿过礼堂,传向远方。这次宣誓活动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意义十分重大。在孩子的心里从小栽种下守法的种子,让孩子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相信宪法,应该是溪中举行这次活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