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揭阳市蓝城区、空港区申报教育强区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2月10日
揭阳市蓝城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报告
揭阳市蓝城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方案
揭阳市蓝城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分说明
揭阳市空港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报告
揭阳市空港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方案
揭阳市空港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