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松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工作结束
来源:松原市教育局 审阅:孙晓薇
按照松原市教育局、松原市语委下发的《关于松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幼儿园)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松语委办字﹝2015﹞4号)要求,各县(市、区)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11月,市语委办完成了检查验收工作。
2015年,全市共有35所学校(幼儿园)申报了市级示范学校(幼儿园),分别为市直1所、油区教育处1所、宁江区5所、扶余市8所、前郭县8所、长岭县7所、乾安县5所。经市教育局、市语委评估组检查验收,松原市职业技术学院等27所学校(幼儿园)被评为松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幼儿园),其中,市直、宁江区、乾安县、油区教育处所申报的学校(幼儿园)全部通过评估验收;前郭县申报8所通过6所;长岭县申报7所通过6所;扶余市申报8所通过3所。市评估组认为,被认定的学校(幼儿园)达到了市级示范校(幼儿园)评估标准,能够做到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师生语言文字能力素质达标、语言文字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特色突出,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松原市语委办要求各县(市、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市语委《转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松语委办字﹝2015﹞7号)精神,提高认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指导检查力度,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