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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部结束

张海娟2015年12月24日3分钟478 次阅读

  乌兰察布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部结束

  【来源】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12月13日至22日,由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评估组,对国家三类城市四子王旗、丰镇市、兴和县、察右前旗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市汉语委、教育局主要领导及各迎评旗县政府办、教育局等相关领导出席了评估期间召开的语言文字工作汇报会与总结会。

  此次评估工作,分党政机关组、学校组、新闻媒体组和公共服务行业组,分别对各迎检旗县的语言文字工作重点成员单位进行了用语用字情况的实地考查评估。各评估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问卷调查、组织座谈、观看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等方式,对评估标准的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了检查。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为目标,注重规范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坚持把学校作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常抓不懈,努力提高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力求拓展工作领域,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开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于2012年5月正式启动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本着“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我市所辖10个旗县市扎实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商都县于2012年率先顺利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卓资县、察右后旗、凉城县、察右中旗、化德县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依次通过了评估验收。经过艰苦细致地创建工作后,今年,四子王旗、丰镇市、兴和县、察右前旗申请接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日前,我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按计划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