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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督学对新丰县中小学校进行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

李想2015年12月28日3分钟756 次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韶市教〔2013〕143号)的要求,韶关市督学对新丰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市教育局副局长曾楚清,县政府副县长谭雪梅,县教育局局长卢其祥,副局长陈小青等领导参加了这次的督导工作。

12月23日,韶关市督学先后到新丰县马头中学、马头镇中心小学、思贤教学点和新丰县第三中学、新丰县实验小学进行规范办学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走访师生、实地了解、现场提问等形式,对我县学校的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这次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课程开设、考试情况;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阳光体育一小时情况;教辅材料情况;学生减负;规范收费行为情况等。

从这次督导情况看,各学校执行“六严”规定取得初步成效。各学校能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和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部署和落实课程设置方案,积极调整作息时间,有效控制学生作业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认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做到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补课,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肯定。在督导过程中市督学及时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督导,为学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必须向规范化学校迈进,必须按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抓好落实,把工作办好办扎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