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区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 内蒙古教育厅
“十二五”期间,“全区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高校质量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的八大重点工程之一。五年来,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持续推进实施,全区“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硕果累累。
(一)重点高等学校建设、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高校专业建设取得新成绩。一是内蒙古大学在“211工程”三期建设、省部共建和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过程中,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3所本科院校纳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专项投入的力度,三所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成绩凸显。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经过3年建设,分别于2013年、2014年通过国家验收,进入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行列。二是启动实施了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十二五”期间,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于2013年和2015年,全区分两批遴选11所高职院校为自治区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自治区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带动和促进了高职院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质量、内涵发展、整合资源、创建示范,成为我区高职院校“十二五”期间发展的精彩乐章。目前,以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为引领、以自治区级示范高职院校为支撑的示范校建设格局已初步形成。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高校专业结构调整。2013年,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建立高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联动机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高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十二五”期间从总体上看,我区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正在逐步得到优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不断增强。五年来,全区累计新增本科专业138个,主要涉及农学、工学、理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累计新增高职专业239个,主要涉及农林牧渔、交通运输、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等17个专业大类。从新设置的专业可以看出,不论是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高专院校,在专业设置上都能够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学分制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政策先行。为了保证高校学分制改革有序推进,自治区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学分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为高校开展学分制改革营造了政策环境。二是分步实施。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学分制改革率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学分制改革在全区本科院校全面展开。2015年,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财经大学等13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为标志,本科院校实现了学分制收费管理。三是经费保障。为了鼓励高校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累计为高校学分制改革投入2000余万元。学分制改革,促进了教育观念的转变,挖掘了学生的学习潜能,促进了学生个性化发展,促进了教学资源共享。
(三)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累计遴选建设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个(每年建设40个),评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05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92人。教学团队老中青结合,传帮带并举,为有效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已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骨干和排头兵。
(四)精品课程建设迈出新步伐。“十二五”期间,按照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一流的教学管理标准,精心建设了486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在精品课建设过程中,强化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强化了教材建设,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并逐步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我区“十一五”期间建成的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在“十二五”期间通过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已升级改造转型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全部上线;内蒙古大学的7门视频公开课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的1门视频公开课,在2015年8月前已经全部上线。“十二五”期间,形成了以校级精品课程为基础、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为骨干、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为引领、涵盖不同层次、不同学科门类、开放共享的精品课程体系。
(五)实践育人工作跃上新台阶。201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十二五”期间,我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成绩喜人。一是我区以内涵建设、成果共享、示范引领为目标,在6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建成5个成效显著、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包括:内大的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内工大的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内农大的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内医大的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和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二是加强了实践育人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区高校通过校企联合、校所合作、学校引进等方式,建成了1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三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竞赛,探索实践育人的新方法。2011年以来,我区已连续五年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华北五省区联合举办了包括人文知识、计算机、机器人等项目的大学生学科竞赛。连续几年举办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教学信息化大赛。通过各种竞赛、比赛,促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了大学生的设计能力、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进一步培养锻炼了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和创业能力。2015年,我区成功举办了首届内蒙古“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其中有5个项目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奖。四是资助大学生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实施校级“大创”计划,支持内蒙古大学参与实施国家级“大创”计划。
(六)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要求,分四个年度完成了对13所公办高职院校、5所民办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通过评估,绝大部分参评院校的职业教育理念更加巩固,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新成果。2013年,教育部批准我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包头医学院等9所高校的9个重点专业为地方高校第一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自治区批准包头师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等9所高校的9个专业为自治区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2-2015年,自治区累计投入2700万元,支持18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在试点项目所在高校,初步形成了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充分发挥了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改革建设的作用。
(八)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估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各高校进一步加强了教学质量监控,逐步建立了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加强了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2011年,我区正式启动了高等教育质量报告制度,连续四年定期向社会发布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质量报告制度的建立,发挥了监督和促进自治区各高校进一步强化质量主体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2015年,我区正式启动了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成立了审核评估专家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对2015-2018年的审核评估工作做出了规划。2015年11月,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我区第一所高校,接受了国家专家组的入校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