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7153人参加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6年1月9日-10日举行,原普通高考期间组织的民族汉考三级科目考试调整至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在1月11日上午举行。
乌海市有7162人参加本次考试,其中参加学业水平考试7153人(13级3670人,14级3483人),参加民族汉考9人。乌海市设置3个考点,120个考场,其中海勃湾区80个考场,乌达区40个考场。
乌海市为了做好本次考试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一)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做好考前自查、考务文件的学习培训、考试应急处置准备、考试场所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做好各部门联防联控协调保障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无线电管理、安全、电力、保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保障运行机制。
(二)加强管理,严格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加强考务管理,严密施考程序。3.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重点要做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属于违法行为的新增内容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4.每考点确保配备2名公安人员,负责协助考点做好安保和违规作弊考生的记载处理工作。
5.民族汉考三级科目考试按照自治区原有相关考务规定执行,并在考前由专门人员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