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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参加全国法硕教指委会议暨第九届法硕教育论坛

张海娟2016年1月13日5分钟276 次阅读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参加全国法硕教指委会议暨第九届法硕教育论坛

  作者:通讯员 刘永军  来源:法学院

  1月9日,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活动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吕志祥教授、院长助理贾小龙副教授应邀与会。

  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指出,法律专业学位是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学位教育,承担着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高层次教育的任务。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从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律硕士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强化质量意识,正确处理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人才培养基本标准,把好招生关,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加强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培养类型和教学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教指委要做好专项合格评估工作,促进院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自我评估制度和内部监督体系,切实加强自我评估和自我管理。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以“创新法律硕士培养机制 为依法治国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题作了讲话。杜占元指出,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已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质量得到了稳步提升,专业学位授权体系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学术型人才培养并重的局面。杜占元强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地位日益凸显,提高质量的紧迫性更加突出。要深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创新培养机制,服务依法治国战略。要明确培养定位,牢牢把握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定位,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法律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人才。

  论坛围绕“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主题,分“院校与行业联合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加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质量保障体系”4个专题作了深入研讨。我校参会代表不仅全程参加了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精神,并就法律硕士招生考试改革、课程设置、职业伦理教育、实习实训、“双导师制”、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设立等问题和兄弟院校代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本次会议对于我校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法法硕”和“非法法硕”的定位及培养模式,探索理工科背景下进一步提高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国务院学位办、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和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