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普宁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申报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揭阳普宁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报告
揭阳普宁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方案
揭阳普宁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说明
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报告
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方案
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