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加强“三项机制”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来源:会理县教育局
近年来,凉山州会理县教育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切实加强“三项机制”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在每次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中小学校长工作会上,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成效经验,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教育局与各片区教育中心、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做到知责明责、担责履责、督责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申报登记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及班子成员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注重“追责”与“授权”相统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不履职和履职不到位的学校、单位领导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坚决依据“上追一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2015年,接待群众来访50余人次,接到上访信件、上级转办信件30件;对一名片区教育中心主任和五名教师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两名片区教育中心主任进行了约谈,对三名教师进行了行政处分。
(张申亮)
编辑:苟 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