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山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马山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保障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初,马山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给全县各中小学校,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以“马山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为契机,结合“美丽马山·生态乡村”相关活动,通过集队、集会、班会课、广播、板报宣传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全县师生做好文明旅游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努力做到:“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通过对《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学习和宣传活动,马山县全县6万多名师生对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知晓率达100%,有效推动马山县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朝着和谐、健康和文明的方向发展。同时,有力助推了“美丽马山·生态乡村”活动的建设步伐,使“乡村旅游”和“生态文明”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图为马山县周鹿初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学习和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