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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柳林小学浙江路校区出台办法奖励教育教学成果

王小菲2016年3月9日2分钟208 次阅读

  为了促进市柳林小学浙江路校区的办学品质,和昌(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地产于2016年2月向市柳林小学浙江路校区捐助教师发展基金6万6千元,以奖励在教学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

  近日,市柳林小学浙江区校区出台《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的研究、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该办法共设置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学生辅导三大类型的教学工作奖励,具体奖励包括科研课题结题奖、论文案例设计参赛获奖、优质课、教学质量提高奖、辅导学生参赛奖等,奖励分为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级。

  此次制定的教育教学奖励办法,奖励对象均为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个人,对于激发教师内在动力,提升全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力,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据悉,为了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市、区教育局打破机制和体制的限制,创新管理模式,以资源共享、同步发展为原则,将浙江路小学纳入市柳林小学管理体系,挂牌“十堰市柳林小学浙江路校区”,实行师资调配、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考核评价四统一,将浙江路小学办成家长认可、社会满意的城区优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