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茂名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8日至3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茂名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报告
茂名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分说明
茂名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方案
茂名市政府关于教育强市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茂名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8日至3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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