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高中园区召开青年教师公寓管理推进会
作者:嘉兴市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高中园区青年教师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嘉教办通〔2016〕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嘉兴市高中园区青年教师公寓管理,3月30日下午,在高中园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园区青年教师公寓管理推进会。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学忠、副主任黄志怀,园区四所学校各分管副校长,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后勤处、协调处、安保处负责老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学忠主持。
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黄副主任对《嘉兴市高中园区青年教师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重点进行详细解读,特别强调高中园区青年教师公寓是给参加工作初期、在嘉兴市本级无固定住房的高中园区学校青年教职工周转性用房,是青年教职工的过渡性住房。并希望园区各校按照高中园区青年教师公寓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步骤做好宣传、摸底、公示、实施、报备等一系列事务。在4月15日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公示和准时、准确地上报;在5月31日前,妥善完成已入住青年教师公寓中已婚有房教职工的退房工作;在6月15日前,学校与未婚无房教职工签订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相关协议并安排入住;在6月30日前,在学校房源较宽裕情况下,考虑已婚无房的教职工入住青年教师公寓,并签订租住协议等,逐步落实和妥善完成这项工作。
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郑主任也强调了园区青年教师公寓的管理职能、安排原则、房屋管理、房屋调配、房屋维修等相关事项,要求各校注意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在园区青年教师公寓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宣传到位,信息上报准确,过程抓好落实,大家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平稳地做好这项工作,高中园区管理办公室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学校。
会上,园区四所学校的分管副校长针对这项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学校已经召集现有租住教师开会,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大家表示一定会重视这项工作,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以“规范管理,重在关爱”的指导思想,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提供周转性用房,将园区青年教师公寓规范化管理推向一个新的高度。(金晓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