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新疆师范大学在温泉校区后勤综合服务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传达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部署落实各项相关任务。学校党委书记巫文武作动员讲话,会议由校长卫利·巴拉提主持。校领导及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薛徽副校长传达了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巫文武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对学校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重要部署,将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二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尽快成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各项工作。尽快制定出台符合学校自身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发挥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共同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最后,卫利·巴拉提校长强调,各学院、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自治区及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创新形式、强化组织保证,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做实、做出成效,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学校处处盛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