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高分通过自治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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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高分通过自治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验

朱秀君2016年4月8日5分钟185 次阅读

  

  4月6日、7日,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督导组对博湖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初验。督查组一行按照点、面结合的方式,查阅了档案资料,面上对县委县政府和所有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高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投入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职责落实情况和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

  4月7日,检查组召开了督导检查反馈会,反馈会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肖玲主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州教育局局长、督导团副总督学许尔辉同志对初验情况进行了反馈、宣布了初验结果。

  自治州副州长、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督导团总督学乌音山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博湖县党委、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自治区对博湖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导以后,博湖县县委、政府根据自治区、自治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均衡合理配置校长和教师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强化以县为主的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博湖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并深入学校调研,解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消除了“大班额”现象,切实缩小了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达到均衡发展。保障了县域内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教育。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同时,希望博湖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落实,争取高分通过自治区验收和国家认定。

  为使博湖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迎接自治区验收和国家认定,自治州副州长、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督导团总督学乌音山,最后强调了六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主体责任,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特别是政府“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按照规划目标时间进行部署、安排,积极进取,排难而上,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和国家认定。二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校长、教师资源。要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校配齐合格教师。要创新教师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长期任教,真正做到让优秀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三是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始终把提高质量作为核心,在均衡发展中提高质量,在提高质量中促进均衡,注重内涵发展,真正把每一所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工作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予以保障,形成社区、派出所、学校联动机制。五是完善督导制度,充实督导力量。按要求配齐督导人员,充分发挥督导队伍督政、督学作用。六是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