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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李想2016年4月13日3分钟378 次阅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59号),经学校自查、通讯评审、实地检查等环节,最终根据专家组的评议、投票结果,拟认定广东培正学院等21所民办本科高校通过“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情况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020-37626882,传真:020-37627963。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16,邮编:510080

  附件: “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情况验收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

  “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情况验收结果

  一、验收通过高校名单

  1.广东培正学院

  2.广东白云学院

  3.广东科技学院

  4.广州商学院

  5.广州工商学院

  6.广东理工学院

  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8.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9.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10.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12.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1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1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15.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16.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1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18.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19.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20.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2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二、暂缓通过高校名单

  1.广东东软学院

  2.广州大学松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