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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召开工作例会

李想2016年4月15日4分钟410 次阅读

  4月13日,校纪委召开工作例会。校纪委书记、副校长何向民出席会议,校纪委委员与纪检监察审计室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姚晓波主持会议。

  会上,何向民书记传达了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解读了省纪委副书记陈伟东同志在会议上讲话精神,一是分析了十八大以来全国和我省高校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二是从从严治党角度提出不断深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体措施,三是学校廉政建设要执纪监督,紧抓“四种形态”,在党委的领导下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姚晓波主任在会上在谈到 “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是今年学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任务”时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实际就是解决“不敢”,强化“不能”,达到“不想”目的,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传达了《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表示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进学校自主招生,实施阳光招生。

  最后,何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提三点要求:一是抓好基层队伍建设。要逐步完善基层纪检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局面,切实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推进;二是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示范校建设为抓手,严抓纪律、作风、师德师风建设,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为学校中心工作的落实提供政治保障。今年招生工作要进一步实施阳光招生,做到“六公开”、“六不准”;三是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检验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标准,要认真梳理查找现有工作状态、体系与“四种形态”要求之间的差距,认真思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在讨论工作中,纪委委员们交流了自己工作中一些体会,特别是教学部门可能存在的个别不稳定隐患,分析了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对一些工作向校党委、纪委提出了工作建议。同时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何书记讲话,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树立纪委主责意识,为学校中心工作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