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供稿部门:科研处
4月19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李维安教授主持会议,20名委员参会。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条件)修订稿》,修订稿在综合考虑教育部新规与学生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对原有标准中不授予学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会议讨论通过了《天津财经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学科办在调研对标院校、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的试行稿。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办法对学科带头人权责的保障作用,并在文字细节表述及与相关部门协调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我校赫瑞瓦特班相关的教学培养及学位授予条件等事项。
最后,会议讨论通过了我校《“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项目”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方案》。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李维安教授总结指出,在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新一轮学科评估迫在眉睫,各学科要充分重视,提前谋划、认真考虑学科布局、做好动态调整准备。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调整,对做好“十二五”的总结与“十三五”的规划,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新遴选的学科带头人要与学院院长和学科成员相互协作,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科建设的水平。今后,校学术委员会要对“校原有研究机构的考核与评估”和“教师岗位聘任的动态考核条件”等方面进行讨论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