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民族中学开设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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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民族中学开设模拟法庭

朱秀君2016年4月27日4分钟940 次阅读

  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儋州市民族中学举行,该校自2014年起开展模拟法庭教育活动,让学生在体验庭审的过程中与法律进行了零距离接触。

  “我由于是非不分,讲哥们义气,不但害了他人,还害了自己,我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人。”法庭上,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高森低头忏悔,多名旁听的学生脸上不禁出现惋惜神色,一时间几乎让人忘了这只是一场开设在校园中的模拟庭审。2016年4月20日下午,儋州市民族中学少年模拟法庭再次开庭,模拟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人案件。只见台上悬挂了国徽,四张桌子摆出公诉方、法官、辩护方、书记员的席位,学生扮演的法官、法警等角色都身着对应的制服,庭审过程完全按照真正的开庭程序进行,台下的观众聚精会神地旁听,无人走动喧哗,如同真正的庭审现场。

  这起模拟的案件发生在2014年5月27日晚上,被告人黄明明、高森在儋州市那大镇向阳二街遇到儋州市二十二中学的谢小全,谢小全看见黄明明后对他笑了一下,黄明明却认为谢小全是在嘲笑自己,便冲过去用拳脚殴打谢小全,谢小全挣扎着逃跑,又被黄明明从背后勒住脖子,高森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谢小全腹部捅了三刀,随后两人逃离了现场。近50分钟的审理过后,法官宣判黄明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高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

  儋州市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黎秀奎,是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者,他同时也是儋州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五年的陪审让他深刻意识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他称,2014年4月,儋州市领导出于对市民族中学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提议在该学校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经过向全校公开招募学生演员,利用晚修后时间排练,学校还邀请了市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到场指导,组织演员到法院观摩了一次庭审。终于在同年5月26日,儋州市民族中学第一次开展了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初二年级千余名学生观看表演。今年初,学校总结了两年来举办模拟法庭的经验,申报了省科协、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第28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综合实践类评比。

  扮演公诉人的学生郑东燕称,当自己穿上公诉人制服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好像成为了真正的公诉人,油然升起一股责任感。从表演中,她坚定了安守本分,遵纪守法的信念。高二(9)班的学生汪晓玉表示,通过观看模拟法庭,她更好地了解了法律,也希望有机会能参演,体验一下当法官的滋味。

  黎秀奎书记表示,去年9月学校编写了《与法同行》校本教材,在儋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经过多次补充完善,即将印刷。学校将以高一年级为试点,以校本教材为支撑,把法治课程开设到每一个班级,让法治活动、课题、课程三者结合,从而不断探索学校法治教育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