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提两加三推”加快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来源:临沂市教育局
近日,临沂市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细则,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精准扶贫相结合,按照“一提高”、“两加大”、“三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提高”:即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的农村学校距离,由学校适当发给交通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落实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2018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建设周转宿舍按照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水电暖齐全的标准,在乡镇学区驻地建设,山区及偏远学校也可在校内建设。
“两加大”:
一是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选拔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从 今年起,按照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区)普通中小学教师招聘,按照立足解决大班额问题补充教师和“退补相当”的原则,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择优选岗,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 2 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县(区)确有实际情况无法在编制内补足短缺学科教师的,各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实施送教下乡培训计划,组织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对乡村小学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短期培训、网络培训为主要手段,结合名家讲座、校本培训、技术下乡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依托“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学校录播室建设,构建以精品视频课为主的本地中小学师生公共资源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直播平台、教师应用能力展示平台、教改教研合作交流平台,推进城乡教师优质教育资源共享。2017 年,建成市县两级乡村教师网络课程资源平台;2018 年,建成全省互联互通的乡村教师网络支持平台。
“三推进”:
一是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立县(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区),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建立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以县(区) 为单位,由人社部门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核定和调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各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在分配专业技术中、 高级岗位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分配情况定期向人社部门备案。调整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 1-2 个百分点。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3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二是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配置。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促进名师名校长和中学富余教师向乡村小学流动。每年7月底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校长教师选岗定岗、交流轮岗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将作为省、市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继续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段跨市、跨县(区) 支教教师和到乡村学校支教的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及退休 教师等,通过省财政安排的资金予以补助。各县(区)在“三 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外要独立开展本县(区)的乡村学校支教工作。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从 2016年春季开学起,省教育厅分配给全市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安排在财政困难县的,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 400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他县(区)接收实习支教人员所需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 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推进城乡教科研一体化建设,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完善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教研制度,每位市教研员联系乡村学校不少于2处,联系期2年,联系期内每学期到联系学校指导教学、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全面实施县(区)教研员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学区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采取1对1或1对多方式,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学校同学科教师建立教研、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等协同教学与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学校发展共同体捆绑式评价机制,切实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临沂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