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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一流建设】在服务创新驱动中彰显一流

张海娟2016年5月3日6分钟854 次阅读

  【聚焦双一流建设】在服务创新驱动中彰显一流

  来源: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作者:孙 安编辑:陈育凡

  即将过去的4月,无疑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高光”时段。习近平总书记4月22日致信祝贺清华大学建校105周年,4天后又赴安徽考察了中国科技大学。李克强总理4月15日考察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并在北大召开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10天后又赴四川大学考察。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总书记、总理如此高频、密集地关注和考察高等学校,聚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是不多见的,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对高等学校在新时期发挥更重要作用的迫切期待和高度要求。

  无论是总书记还是总理,在考察调研、致信讲话中,谈的最多的都是推进自主创新,深度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更好地服务国家和人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创新摆在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引领“十三五”建设发展全局的总纲和主线,其中创新居于首位。

  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在全球蓬勃兴起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高等学校,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标志性力量。去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大决策,也是在这一形势和背景之下的战略部署。高等学校更应顺时因势,把握机遇,勇于担当,自我加压,积极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洪流,主动响应和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加有力地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联系到我校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双一流”创建实际,着力提升学校和学科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创新驱动的能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毋庸置疑,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都必须是一流社会服务和贡献的提供者、创造者。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提出,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应当每年向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高校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在对高校进行绩效考评时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作为评价指标之一。日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刚刚启动了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共有4项一级指标,其中第4项由上一轮的“学科声誉”调整为“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并专门增加了“社会服务贡献”二级指标,作为11项二级指标之一。国务院文件的新要求和教育部评价体系的新变化,向我们清晰地传递了信号,学校建设和学科发展,都必须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坚持以有为求有位,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中追求卓越、彰显一流!

  具体来说,在科学研究方面,要聚焦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大需求,从制约行业、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中凝炼创新方向,组织创新团队,通过学科链和产业链的联动促进教育、科技与经济的对接,以创新成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强化有组织创新,打破学科壁垒,整合优势资源,着力构建一批实体性交叉科研平台,加快提升凝练提出重大项目建议、组织承担重大任务的能力。

  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发展跨学科培养,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丰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注重学生原始创新意识培养,支持鼓励学生开展和参与研发实践,塑造探索精神。要与行业、地方建立更紧密联系,及时把握和适应人才需求,推进协同育人,培养输送富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支持国家和区域创新驱动战略。

  “双一流”建设任重道远,只要我们将矢志服务社会、服务创新战略的理念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从数据、指标追赶向质量、贡献追赶转变,坚定不移,久久为功,目标和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