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粤教师〔2014〕5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申请,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评议委员会评审,拟同意授予汕头大学医学院等6所高校副教授评审权,在基础医学等21个学科设置学科评议组;拟同意已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广东财经大学等18所高校在新闻传播学等64个学科设置学科评议组。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以上学校及学科(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日—6月7日。公示期间,对授予上述学校及学科副教授评审权有异议的,可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须有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有充分真实的证据材料。对于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魏长松,联系电话:020-37626971。
附件:2016年拟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校及学科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拟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校及学科名单
一、授予6所高校副教授评审权,在21个学科设置学科评议组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
1汕头大学医学院1、基础医学,2、临床医学
2广东警官学院1、公安学,2、公安技术,3、法学
3韶关学院1、中国语言文学,2、化学,3、数学,4、物理学,5、马克思主义理论
4惠州学院1、中国语言文学,2、生物学,3、马克思主义理论,4、应用经济学,5、控制科学与工程,6、数学
5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1、电子科学与技术,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工商管理
6深圳信息职业学院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信息与通信工程
二、已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18所高校,准予在64个学科设置学科评议组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
1广东财经大学1、新闻传播学,2、公共管理,3、地理,4、数学,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广东医科大学1、医学技术,2、心理学
3广东海洋大学1、畜牧学,2、机械工程,3、作物学,4、兽医学,5、应用经济学,6、音乐与舞蹈学
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1、兽医学,2、马克思主义理论
5广东药科大学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食品科学与工程
6广东技术师范学院1、应用经济学,2、美术学,3、马克思主义理论,4、数学,5、外国语言文学
7岭南师范学院1、马克思主义理论,2、生物学,3、体育学,4、美术学,5、心理学,6、中国史,7、外国语言文学,8、管理科学与工程,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韩山师范学院1、中国史,2、体育学
9广东石油化工学院1、控制科学与工程,2、工商管理
10广东金融学院1、外国语言文学
11嘉应学院1、教育学,2、数学
12东莞理工学院1、机械工程,2、中国语言文学,3、工商管理,4、光学工程,5、应用经济学
13五邑大学1、化学工程与技术,2、纺织科学与工程
1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1、材料科学与工程,2、基础医学,3、中国语言文学,4、地理学,5、控制科学与工程
15肇庆学院1、工商管理,2、数学,3、化学工程与技术,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体育学,6、美术学,7、外国语言文学,8、音乐与舞蹈学
16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材料科学与工程,2、设计学,3、管理科学与工程,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土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