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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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李想2016年6月21日4分钟528 次阅读

  粤教科函〔2016〕59号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精神,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过程管理,着力解决高水平大学建设过程中的若干共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践经验,2016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该项目作为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纳入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管理;拟立项目数8-10项左右。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原则上为硕士以上授权高校人员,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

  2.申请者必须按指南项目名称申报,不能更改指南项目名称,或以其他名称申报。

  3.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项目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项目研究领域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项目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

  5.项目组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项目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团队。

  三、成果要求

  1.每半年需提交一份客观详实的相关内容分析报告,项目结题时提供一份全面的分析报告;必要时,根据项目下达单位要求随时提供相应的报告。

  2.第4项研究课题,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库,根据选取指标及时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

  (1)本次认定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02.116.224.17),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7月4日。

  (2)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原件)。

  请各校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申报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联系人: 周艳,黄黎露,联系电话:020-37628271,37627887。

  邮 箱:jky37627887@126.com

  技术支持电话:013651022978,010-58856669-870。

  本通知附件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附件:1. 2016年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广东省普通高校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附件2不随文下发)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