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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

李想2016年6月21日3分钟535 次阅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进入单位自评信息网上公示阶段。

  自评信息公示是教育部下发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2016年)确定的主要评估程序。其目的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办学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特别是推动办学质量和效益好的办学单位形成更好的社会声誉,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本页面公示的信息,是参加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15省市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信息和办学情况简介。

  办学类型办学单位项目或机构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专业(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项目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司[2009]1号)

  教育部国际司关于开展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具体实施工作的通知[2016]17号

  学科专业目录

  中外合作办学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