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组对乌兰浩特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6月13-14日,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的督导评估组一行三人对乌兰浩特市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进行实地验收。自治区督导评估中心主任白永泽、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邰春哲、兴安盟教育督导评估中心主任邱无限、乌兰浩特市分管副市长梁彦君、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局长杨华等同志陪同。评估组一行先后深入乌兰浩特市政府、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乌兰哈达中心小学、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乌兰浩特市教育督导中心,通过召开汇报会、现场问询、抽检学校、随机访谈教师、观察责任督学听评课、查阅政府及学校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督导组对乌兰浩特市挂牌督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乌兰浩特市在挂牌督导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开展、结果运用上工作做得扎实、有创新,有效果。责任督学素质高、能力强,工作严谨,督导效果明显,切实对学校办学行为起到了规范和引领作用。一是在制度建设上能够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根据校情和责任督学工作实情把经常性督导的八个事项细化,制定十一项责任督学入校工作标准,用规范的流程来保证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责任督学每天到1所学校(每人负责5所学校),通过全天候、全过程深入学校,对学校亮点工作及时进行梳理并提出推广意见,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在月报告中反馈,提高了问题解决的实效。二是队伍建设上能严把责任督学的选聘标准,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跟岗实训,要求责任督学列席教育工作会议,定期参加机关支部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责任督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通过定期汇报、讨论、交流,责任督学的工作经验在不断积累,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适应了挂牌督导工作需要。三是工作开展中提出了三到位、四了解、五参与、六把关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三到位是责任督学挂牌公示到位、责任督学与挂牌督导学校教职工的见面会召开到位、考勤登记到位;四了解是了解基本情况、了解教师队伍,了解办学特色、了解突出问题;五参与是参与重大活动、参与课堂教学、参与教师家访、参与学校两会、参与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六把关是为学校办学行为把关、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把关、为学校师德师风把关、对学校项目建设把关、对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把关、对教师评先评优、晋升职称、学科带头人评选等把关。四是工作条件上配备了会议桌椅、卷柜和电脑,墙面精心布置了督导中心工作规程和乌兰浩特市学校示意图。各学校也为督学配备了办公室、必要的办公设施以及临时休息场所。教育局为责任督学发放适当的交通补助,每人配备ipaid平板电脑。五是结果运用上将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评估中,纳入校长的年度绩效考评中,权重占到50%。督查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如实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汇报,等待最终的评估认定。
乌兰浩特市是我盟首家接受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地验收的县市,此次评估验收,使乌兰浩特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也为全盟其他旗县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