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 审阅:高嘉翼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吉语委办字﹝2006﹞2号)精神,依照《吉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落实长春市政府《关于做好长春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7月13日—14日,长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了由长春市语委副主任周国韬任组长、15名专家为成员的评估团,对榆树市进行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吉林省语委办主任苏佩衡、省语委办副主任杨立兴、省普通话测试中心戴竹君组成的观察团全程考查了此次评估工作;通化、梅河口、农安等县(市)、区的27名语委干部组成的观摩团进行了参观学习。
评估组听取了榆树市政府副市长、语委主任常健同志代表榆树市语委所作的汇报,并分三个小组对榆树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12个单位和主要街路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共听取情况介绍和召开座谈会12次,座谈106人,查阅档案资料1600余卷(册),发放并收回测查问卷42份,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在此基础上,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形成了对各个领域及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意见。三个小组分别介绍了对四个重点领域实地检查的情况,并反馈了评价意见。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语委办副主任周国韬代表市评估团作总体意见反馈。
评估团认为,榆树市经过多年富有成效的工作,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营造了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文化软环境,为提高市民整体文化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达到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标准,准予通过。
评估结束后,评估团对榆树市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希望:首先,要针对这次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强整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其次,防止出现松劲情绪,尽快将语言文字工作转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上来。
最后,榆树市语委主任、副市长常健表示,评估结束后不会放慢工作步伐,今后,一定要做到领导高度重视,一定要做到问题精准整改,一定要做到工作常抓不懈。
作者:周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