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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开展全市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检查

张海娟2016年8月4日4分钟434 次阅读

  通化市开展全市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通化市教育  审阅:孙宇飞  

  2016年7月26日—29日,通化市教育局和通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所辖6个县(市、区)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并圆满完成专项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通化市教育局和通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通政教督委办字[2016]5号)、《关于暑假期间严肃查处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违规违纪行为的通知》(通市教纪字[2016])7号)和《关于对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并组成由通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办、通化市教育局纪检法规科成员参与的专项督导检查组,先后对柳河县、辉南县、通化县、集安市、二道江区、东昌区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工作汇报、查看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强化师德教育、完善监督体系、开展志愿服务、树立优秀典型、严格违纪查处、定期督导检查”等十个方面情况,对各县(市、区)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严格、细致督导检查,并对各县(市、区)进行了现场反馈,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督导建议,并要求各县(市、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专项督导检查,有效促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明确了教育为主、源头预防、齐抓共管、严肃查处的治理思路,建立了学校、家庭、社区、监督员、神秘人“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了“早提醒、常告知、树典型、搞查摆、严督查、重奖惩”等基本工作经验,为进一步有效遏制有偿补课,净化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