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五强化”为教育扶贫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菏泽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会议及全省教育系统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教育扶贫工作,菏泽市教育局强化组织领导,为教育扶贫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协调、县抓落实,建立市、县、乡镇、学校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汇聚合力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格局。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参加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加强与同级扶贫办的沟通联络,会同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等部门,定期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抓好各项数据的统计与测算,形成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党委)是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时间,要将精准扶贫纳入“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三)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先地位,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加大市级教育经费统筹,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和薄弱学校倾斜。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突出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四)强化考核评估。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作成效等。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着力宣传省和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着力宣传推进教育扶贫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人人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