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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联合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之培养方案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张海娟2016年8月9日5分钟224 次阅读

  甘肃政法学院联合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之培养方案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撰稿/冯欣 摄影/张治红 审稿/郑高键

  8月4日下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之培养方案论证会在我校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梁兆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孙伟、副处长彭坤,甘肃省法官学院甘南分院教务处处长扎西才让,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副处长许永强、经济与社会发展系主任赵晓明,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牛绿花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南杰·隆英强教授,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部分法学教师,甘肃政法学院教务处及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论证会由我校教务处处长郑高键主持。

  论证会上,郑高键首先介绍了2016年法学藏汉双语方向藏区专项计划招生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联合招收法学专业(藏汉双语方向)藏区专项考生55名,其中文史类45名,理工类10名。目前,录取工作已结束,实际录取46名,缺额9名。均为藏族考生,男生21人,女生25人,甘南考生45人,天祝考生1人。整体来看,文史类生源较为充足,录取额满,理工类生源不足,仅录取1名。他希望与会领导、专家为完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为培养合格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开好头、起好步。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系主任赵晓明介绍了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尚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法学专业(藏汉双语方向)人才培养地点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7月13日,我校教务处副处长郜占川先期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就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进行了协商。本次会议讨论的人才培养方案是经两校共同研讨并吸收相关藏汉双语法律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随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培养目标定位、培养规格要求、课程设置、协同育人机制确立、实践教学环节落实、培养模式优化、司法考试应对、专业师资选聘等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重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而富有成效的讨论。会议要求两校相关人员尽快按照论证会提出的建议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确保在新生入学前提请学校有关会议通过后执行。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孙伟介绍了国家实施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背景以及出台的相应政策和保障机制。他指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人才方案制定时要坚持以教育方针、政策与国家民族政策为指导,最终制定的方案要体现地域性、针对性、需求性、实用性、目标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建立与司法实务部门协同育人的机制,切实为藏区服务。

  梁兆光在讲话中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对与会专家、学者以及省高院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由来自四所高校的专家与实务部门的领导集中研讨一个专业的培养方案,充分反映出各界对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他要求,下一步要认真吸收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用开阔的思维和视野去完善培养方案,要按照协同育人、资源共享、强化实践的要求,遵循规律、体现特色、强化能力、突出重点,做到高起点谋划、接地气设计、服水土培养、针对性着力。他指出,学校高度重视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将举全校之力重点支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为藏区积极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