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出台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财务管理秩序,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西南民族大学出台《西南民族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对学校及各部门(含学校所属全资、合资、控股、参股企业、公司等经济实体)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活动。
《办法》明确了会计凭证审计、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预算管理审计、财务收入审计、财务支出审计、净资产审计、各类资产审计、负债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内容。
《办法》指出,学校审计处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确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同时应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年度常规工作,根据其工作进度,采取不同方式,对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及绩效情况加以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处应及时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情况书面反馈审计处。
编辑:王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