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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印发《通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张海娟2016年8月23日3分钟249 次阅读

  日照市印发《通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日前,日照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6〕109号),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进行部署。日照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8月25日前结束。所有新生电子档案的注册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通知》对招生规定、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等方面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提出要严禁违规招生、严格规范收费、实行阳光分班。并对以下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要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以及学校布局、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范围,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要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科学合理划设学区,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班额。要求各区县认真落实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做好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和城镇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对现有中小学要实行“一校一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招生办法,努力化解超规模、超班额现象。今年起始年级最大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要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特殊儿童按时入学。(日照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