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师范大学。学校拥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两个国家级基地,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幼儿教育教师市级研修培训基地、重庆市特殊教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汉语国际推广培训基地、中德(重庆)职业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市职教师资培训集团、重庆市管乐师资培训基地等多个市级基地。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118人,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知识能力条件: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岗: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 其他专业技术岗和专职辅导员岗: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水平。专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其他条件: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体检办法见本简章相关内容)。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指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后面依此类推),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有5年及以上全职相应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硕士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硕士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岗位条件有特别规定的按《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一览表》相关要求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应聘表》(附件1-2),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qnursc@126.com,cqnursb@163.com)和二级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1-1)报名为有效。应聘专职辅导员岗的仅需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cqnursc@126.com, cqnursb@163.com 。
(二)报名时间
1.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2.专职辅导员岗:第一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第一轮报名期结束后,招聘人数不足时,可进行第二轮报名、考核。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时间
1.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根据报名情况,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各二级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并报人事处同意后,由二级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专职辅导员岗:第一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人事处汇同学生处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后,由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第一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人数不足时,再进行第二轮报名、考核工作。第二轮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所有岗位现场考核时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证明材料;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若科研论文被收录的须带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辅导员须提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方式及要求
1.教学科研岗: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各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各二级用人单位参与考核人员不得少于五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讲课、面试、学术答辩等。
教学科研岗总成绩=考核成绩。
2.其他专业技术岗: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专业知识笔试、实验、实作、面试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总成绩=考核成绩。
3.专职辅导员岗: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学生处和相关学院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工作;分值100分。
考核方式: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等。
专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考核成绩。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所有岗位(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参考,不纳入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面试、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核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学校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详情请见附件3。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63480;
电子邮箱:cqnursc@126.com, cqnursb@163.com。
